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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但还要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
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中国教育统计网在“统计标准”专栏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
用)》(2007年版)
中的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目录如下:
071600统计学类 071601统计学 071699统计学类新专业 020100经济学类 020101经济学 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103财政学 020104金融学 020105国民经济管理
020106贸易经济 020107保险 020109金融工程
020110税务 020111信用管理 020112网络经济学
020113体育经济 020114投资学 020115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020116海洋经济学 020117国际文化贸易
020199经济学类新专业 110200工商管理类 110201工商管理
110202市场营销 110203会计学 110204财务管理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110206旅游管理 110207商品学
110208审计学 110209电子商务 110210物流管理
110211国际商务 110212物业管理 110213特许经营管理
110214连锁经营管理 110215资产评估 110217商务策划管理 110299工商管理类新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