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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统计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茂名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1.茂名市统计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2. 茂名市统计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表

举报电话:12310(市编办)

来信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2号大院

茂名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525000

电子邮箱:mmbb2911329@126.com

茂名市统计局   

2018 年1月23日

(市统计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公告.doc

(市统计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工作表.xls

茂名市统计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