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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茂名市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方略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省委《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5-2020年》(粤办发〔2016〕26号)、《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的通知》(茂委办〔2017〕30号)等文件要求,市统计局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认真进行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提高依法统计能力和水平,推进统计法治工作建设。现将2017年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行政能力

加强我局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局长胡汉顺同志为组长的茂名市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依法行政和日常工作。依法行政机构负责做好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加强阳光政务建设,成立由局长胡汉顺任组长的市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由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邓飞武任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在做好自身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指导全市各区(市)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统计信息,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强化党风建设推动依法行政的制度化管理,局制订了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支部工作制度》、《市统计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对局新提任干部廉政教育谈话暂行办法》、《局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分别与各区(市)统计局、各科(室、中心)签订了《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强化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坚决反对“数据造假、以数谋私”。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根据省局统计“七五”普法和《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建立普法责任制,结合日常专业统计调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政策法规科),印发《政策法规科2017年工作要点》,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使广大调查对象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规有更深入的了解,为重大国力普查和各项统计调查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

(一)突出重点,宣传贯彻好中央领导对统计重要批示指示和中央两办《意见》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对统计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指示,强调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必须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016年12月,中央两办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意见》充分肯定了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了全面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指出解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这个问题,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本出路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是新时期全面推进统计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我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狠抓贯彻落实。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贯彻落实中央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意见》的情况。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列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2017年工作要点,并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上要求全市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大力推动统计改革创新,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全面准确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过局党组会、各区(市)统计局长会议、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成立了局贯彻落实《意见》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各项统计改革。

(二)重点发力,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法律法规宣传。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十年一次,意义重大。为配合好农业普查,我市各级统计部门内外结合进行普法宣传。一是报刊宣传。《茂名日报》作为地区主要纸质媒体,覆盖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及行政村,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客观性、及时性,是政策宣传的“主阵地”。从12月底至1月份,刊出《记者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统计局局长胡汉顺的访谈》,《致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和头版的普查标语口号。刊登分管市长《全力搞好农业普查 努力建设幸福茂名》的文章,跟踪报道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此外,在全国发行的《南方论刊》刊登了市农普工作领导访谈录。二是广播电视宣传。从上年12月底至1月10日,单日在新闻后动态播放宣传标语;双日播出农普宣传视频资料(30秒)。特别在28日至31日,重点播放农普宣传视频资料(9分钟),连播4天。三是户外宣传。市农业普办制作20条横幅标语,张挂在茂名市区主要的交通路口或显眼位置;出资租用茂名国美商场、凯都酒店正门的大型广播屏幕宣传农普视频宣传材料(15秒,每天60-80次)。四是手机微信宣传。制作宣传农普知识在手机微信上广泛开展宣传,并随时利用微信转发农普信息。五是网络宣传。利用政府网挂出移动标语等进行农普宣传,要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网站链接市农普网站进行相关宣传。六是公共汽车宣传。租用市区12路连接城区与四周城郊乡镇的60辆公共汽车,利用其车上屏幕宣传农普标语半个月。据统计,全市共发放统计普法资料19230张(本),普查《一封信》1245000张,标语横幅4500多条。

(三)多措并举,点面结合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工作。一是联合广播电台《与法同行》节目开展“依法治统”专题宣传。为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提高依法统计意识,3月13日上午,市统计局联合司法局、普法办在广播电视台主办的《与法同行》节目上,举办了一期“依法治统”工作专题的电台在线直播。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邓飞武和政策法规科科长参加了现场直播。直播节目围绕《统计法》直接关系公众切身权利和义务的问题,进行了在线问答式的解析,特别结合正在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作为范例,回答了公众在统计调查中如何做到“依法统计”的问题。二是利用全国性学术期刊《南方论刊》平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在2016年连续刊出7期之后,今年又在《南方论刊》刊出6期相关文章,其中茂名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汉顺撰写的《贯彻《意见》促改革 开创统计新局面》对贯彻《意见》作了要求,信宜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强写的《严守统计法律底线 深入推进依法统计》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统计法》和《条例》谈了个人的见解。三是贯彻中央两办《意见》精神,统计法规课纳入市委党校授课内容。4月18-20日,经多次沟通市委组织部,确定了在市委党校开展统计法规课程授课工作。四是学习宣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我局在9月21日、27日,11月20、23日,分别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全市统计局长会议、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中央两办印发的《办法》。要求统计系统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刻认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的严格要求上来,自觉落实执行《办法》。11月30日,许志晖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并对做好学习落实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五是利用每年“中国统计开放日”进行普法宣传。今年的9月20日是第八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在此期间,茂名市局根据今年统计开放日侧重“三新”统计的宣传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兼具国家火炬计划茂名石化产业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茂名高新区,作为对标企业宣传统计新动能的“中国统计开放日”咨询服务对象,开展了面对102家企业的统计宣传和咨询服务。市统计局利用茂名高新区在该区举办区内企业“知识产权”讲座的机会,通过协商统筹,同时设点开展第八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的现场宣传咨询。现场工作人员一边向企业人员派发《统计新动能,服务新常态》宣传折页、《茂名经济社会统计资料》、《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宣传资料,一边展示《茂名统计年鉴》纸质版和PDA网上查阅《年鉴》电子版,向企业人员介绍 “三新”统计及统计服务在茂名的新发展和新变化,展现了新动能新产业统计监测的重要意义以及统计部门“三新”统计制度建设应用的情况。六是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纪念日开展普法宣传。我局借助茂名市普法办举办的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广场活动的机会,争取普法办调剂宣传点在市委中心广场与其他41个部门一起,开展了宣传《统计法》和十八大以来茂名市的发展成就的活动。局领导邓飞武带队参加了活动。现场共派发普法宣传资料500多份。此外,组织全市206人参加国家统计局2017年《统计法》《统计条例》知识竞赛,组织各科室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法治征文,选送6篇征文上报国家统计局参评。七是在《茂名日报》进行统计信用及统计法规专栏宣传。借“12.8”统计法纪念日宣传的时机,市统计局党组根据省统计局《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粤统办字〔2017〕55号)精神,大力支持在《茂名日报》进行统计信用及统计法规专栏宣传,投入几万元经费,分两期用两个版面在12月8日和26日在《茂名日报》上套红刊出《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的摘录,两期共刊登12000多字。八是通过统计网站、统计专用资讯平台等推进政府数据和法规开放宣传。每年编印《茂名统计年鉴》以及各月统计月报,按规定发布《2016年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关于茂名市2016年常住人口的公报》、《茂名市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公报》等数据公报,既有统计资料又有统计法规的指引,为方便企业、群众各方取数用数的同时,了解统计法规,这些数据资料还在网上《茂名统计年鉴》、茂名统计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九是坚持走访企业以案释法。近几年来,我局一直坚持各专业统计人员利用网上直报期间走访企业,在进企业、进单位指导网报的同时,宣传统计法律法规。2015年以来,通过走访企业以强化服务,一是摸底子,解难题,二是强宣传,提质量,三是抓基础,促规范,促进企业的依法统计意识,全市各专业走访企业860多家。

三、加强法治统计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规范执法制度。近年来,为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为茂名市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按照法制政府四项制度要求,我局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入手,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先后制定了《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工作制度》《局领导行政执法责任》《科室行政执法责任》《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纪律》《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与其他规定集结成《茂名市统计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选编》(共8部分49项制度),使局内管理监督制度化、常规化、科学化。制定了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及时准确的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行政执法队伍统计信息。继续开展清理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继续细化和修正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及运行流程图,确保清理出的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

(二)推进法治规范化管理。一是建立局各科室的量化考核目标,将全局目标分解到各科室具体实施,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进行跟踪督查;各科室建立对各县级统计业务“百分制”考核实施办法,定期对各县级统计工作情况进行巡查、检查,确保全局目标任务的实现。二是确定各科室、各位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点以及工作职责,进一步增强了每位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统计管理过程的风险控制。三是与各区、县级市统计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进一步强化统计系统效能建设和队伍建设和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和统计服务质量,为新常态下的统计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活动。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今年上半年,印发《政策法规科2017年工作要点》至全区、县级市统计局和本局各科室,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四)加强统计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和执法证管理。为提升执法队伍和统计队伍的执法水平,我局积极派员参加省局9月11-14日在深圳市举办的全国执法证培训和考试,提高执法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全市在胡汉顺局长的带领下,19人参加统计执法证业务培训,8人通过了合格线。并在合格人员中推荐了4人加入省局执法骨干人才库。

(五)开展统计重点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检查。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粤统办字〔2017〕15号)和《茂名市201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茂统办字〔2017〕2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今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部署,从5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对茂南区金塘镇、高州市石板镇、信宜市怀乡镇、电白区霞垌镇和化州市南盛街道5个镇(街道)开展统计重点执法检查,共检查50个企业,对检查情况都进行了通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各地也按茂名市统计局的部署,对区域内的企业按10%的比例进行“双随机”检查,今年全市共执法检查399个企业,其中“双随机”检查245个企业。

四、推进法治监督,增强依法行政效能

(一)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细化要求,今年来,我局按市政府的要求,加强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以政策法规科为主的法律工作人员积极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书、行政纠纷、行政诉讼和重要的行政复议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年底及时拟定《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法律文书,为全市统计部门依法开展统计年报等调查提供法律支撑。此项制度的运用,尽量避免和防范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法律纠纷和法律风险,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

(二)做好行政复议和调解,严控依法行政行为。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争议,做好统计行政复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我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茂名市统计局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茂名市统计局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统计行政行为监督工作机制。通过统计局各级单位和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2016年我局未发生行政执法投诉事项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16年我局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引发恶性事件或者重特大安全、环境等事故;或因作出决定命令、规范性文件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政策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在全省引发恶性事件被省、市通报;或者因失职、渎职行为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引发恶性事件。

(三)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我局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均要在局党组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在党组扩大到科长层面的范围内进行相关情况的通报,各项局内决策按《茂名市统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试行)》《议事内容目录清单(试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工作督查督办制度》执行,根据统计工作的职能范围和重大决策听证事项操作规范要求,2016年,我局无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四)加强“双公示”信息公示制度。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5〕150号)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简称“双公示”)工作,统一使用全省“双公示”信息展示格式。

(五)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市统计局根据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网、“12345”政务专线为载体向各界提供各类统计政务信息。按照《茂名市统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和《茂名市统计局政务公开有关责任制度》规定,在门户网上和报刊上公开向社会通报茂名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在年初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制订工作计划,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结合市委保密局的检查,不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目前无失、泄密情况。

(六)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市统计局以依法编制、收支平衡、厉行节约、绩效优先为原则编制部门预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坚持科学管理,坚持盘活存量,积极整合统筹用好财政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支出绩效、落实预算公开透明、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按时公开2016年局决算公开资料、2017年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资料、2017年局预算公开资料。填报2016年下半年、2017年上半年茂名市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资料。

五、查找存在不足,不断改进工作

为努力践行法治政府建设,我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围绕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奋力拼搏、敬业奉献,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依法行政工作涵盖面较广,目前我局主要落实在依法统计工作上,依法行政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依法行政工作主要由单位法制部门参与,其他部门和调查对象的参与程度不高;三是对依法行政的学习和培训力度还不够。

这些不足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解决和改进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对依法行政工作给予人员、经费等多方面的支持和保障。二是加强与市政府法制部门的协调沟通,从业务工作上给予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三是加强对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学习培训制度,规范依法行政程序,加强全方位监督,督促干部职工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使我市的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对统计数据管理,充实统计力量,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017年12月18日